福尔摩斯显然并不特别喜欢这个人,但他的评价也非常的中肯,这个人非常的有能力,但是对于破案来说,想象力更加适合形容他的能力。
“那你去参加吗?”我问道。
“当然,华生,你会和我一起去吗?”居然福尔摩斯会征求我的意见,我非常的高兴,急忙点头说道:“当然,如果你愿意,我可以作为咨询侦探的副手,我还希望把你所有的事件都写成书,让所有人的记住历史上的你!”
“哦,华生,你真是太棒了!”福尔摩斯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那我们就去租马车去吧!”
这天的天气阴沉沉的,伦敦的阴霾总是那么严重。我们在布瑞克斯顿路那所房子的前面下了车,我的伙计果然是决定步行去那里。
虽然我经历过一次,可显然这次我同样的激动与欣喜。
昨夜的一场雨让可能遗留的痕迹几乎都消失,至少在我眼中呈现的是如此。福尔摩斯自信的看着人行道,他看着路边的小草,都看的仔细。
“这个草有什么不对?”我有些疑惑的问道。
“没有,华生不觉得这草长的挺好的!”福尔摩斯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你的表情不用这么担忧吧,放松些!”
这世他居然会开玩笑了,我微笑的点头,站在一边等他。
他目不转睛的看着路边的小径,其中有两次专门停下来仔细看着,他脸上的表情也十分活跃,一会儿像个孩子发现珍宝似的,一会儿又如同遇到世界上最难的难题一般,眉头紧皱。他的表情大约比我前世看的要多的多,是因为年轻的缘故吗?
年轻果然好啊,我望了望天,至少我自己的身体都比以前好的多,年轻就是资本啊!我的心态似乎也发生了变化,要说,以我现在的年纪,实在是不适合做出望天忧虑的表情啊。
突然感觉那屋子门口有目光注视着我,我抬头望去,屋子门口花园外有一道矮墙,高约三英尺,墙头装有木栅栏。一个不算多高大的警察靠墙站着,他有些好奇的看着福尔摩斯,又有些好奇的看着我,年纪似乎很轻。我搜索着记忆,似乎以前没有遇到过这个人。
我朝他笑了笑,大约是个刚从警的人,他摸了摸头,也笑了起来,看起来似乎还没有沾染这个社会大多数的恶行。
在湿滑的小路上,留有很多脚印,我相信福尔摩斯心里一定在怪罪那些愚蠢的警察,不然他一定能够发现更多的线索,不过看他舒缓的表情,大致门口的线索,他也发现的差不多了。
在房子的门口,特白厄斯和那个小警察一起在门口等着。
“你能来真是太好了,我把一切保持原装未动!”特白厄斯微笑的看着我的伙伴,他的脸上有些骄傲的笑容,作为在警局混了些日子的人,显然他有骄傲的资本。
“可是那儿除外!”我的朋友指着那条小路,“我想就算是军队从那里走过,或者一群野兽从那里跑过,也不会比现在更好!”
果然到了什么年代也不能小看福尔摩斯,从他的嘴唇中吐出的字眼还是那么的熟悉。
“我一直在房子里面忙着,我把外面的事都托付给了我的同事雷斯!”他指了指那个小警察说道。
那叫雷斯的警察显得有些害怕,嘟囔道:“对,对不起!”
我的伙伴抬头看了看明显稚嫩的小警察,又抬了抬眉毛看了看我,像是在说:你看我就知道,特白厄斯这个人,功劳永远是他的,灾难永远是其他人的。
我忍不住笑了笑,眼前这个小警察似乎和我的小儿子,呃,我是说我前世的小儿子差不多年纪,我实在不忍心看他那么手足无措的站着。伸手是绅士的礼仪,“你好,我是华生,这位是福尔摩斯!”
“你好,我是雷斯!”雷斯的脸上还有些小雀斑,整个人显得阳光而又孩子气,在这个雾蒙蒙的天气中,总让人心情略微好了些。
“你们坐马车过来的吗?”
“没有!”在我和雷斯交流着“父子”情感的时候,我的伙伴似乎把一些该问的话都问好了,准备进屋子调查。说实话,这个案子是我前世经历的第一个案子,也是我写我的伙伴的第一个案子,虽然细节我已经不太记得,要知道经过时间的洗涤,人们遗留下来的总是那些弥足珍贵的东西,例如朋友。我就不准备改变什么,不知道现在这个年轻的福尔摩斯能做到什么程度呢,虽然嘴里喊着我的伙计,可我觉得我心里怎么是把他当成我的儿子来看待。天,要是被福尔摩斯知道了,我大概就不用待在他的身边了。
进入屋子,通往厨房的是一条短短的过道,过道上没有地毯,落满了灰尘,这似乎是一间很久都没有人居住的屋子。
餐厅是一间方形的大房间,没有家具陈设,房间的墙壁上是廉价的花壁纸,房间的格局十分的不合理,餐厅其实不需要这么大,不实用,又浪费地方。我的思考方向似乎转了个弯。
雷斯的脸色十分不好,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哦,可怜的小警察,大概还没有习惯尸体、死亡吧。这确实不容易习惯啊。
尸体十分的可怕,前世经历过战争的我,也觉得这尸体万分的可怕,但是身上似乎没有伤痕,在地上、墙上有些血迹,而这个死者似乎是因为中毒死亡的。嗯,看来,如果要接着待在福尔摩斯身边,我就必须好好研究毒品、药理之类的。不在想跟在福尔摩斯身后,这次我的伙计,我想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