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你会请我吃大餐。”
“大餐可没有新意。”
“要论新意……”艾伯特拖长了语调, 吊着人胃口,吊足了才说:“还是你亲自下厨更有新意。”
宋朝猛地双手捂着脸, 从手缝里瞅艾伯特。看着像是一只躲在笼子里怯生生的小老鼠,黑黝黝的眼睛藏着不好意思。
宋朝瓮声瓮气的说:“你怎么老撩我?”
宋朝可不是什么懂得矜持的人, 也不是故作矜持被人撩了还装不懂的人。他被家人宠得有些心思坦荡。他知道撩的意思,艾伯特三番两次撩他,他懂的。他也试着猜艾伯特的动机,猜过艾伯特对他有意思。
但艾伯特除了言语上的撩拨,行动上一直保持着距离,很绅士。宋朝就猜不透了。
猜不透也就不想猜,也不想闷声闷气装作什么都不懂的混过去。所以宋朝直接了当的问。
不过艾伯特不太懂撩的意思, “撩?”
埋在手掌里的宋朝抿了抿唇,意有所指:“你对我说的话像在对女孩子说情话。”
“你不是女孩。”
“我知道。我是说你对我说的话像是对女孩子——”
“我没把你当女孩子。我知道你是男孩。”
“啊?”
艾伯特轻声笑了一下,“所以我是在跟你说情话,不是像。不过以前没有对男孩子说情话的经历,要是让你感到不舒服的话……我道歉。”
“……然后呢?”
艾伯特一本正经,略微迟疑了下说:“我去学。”
宋朝忍俊不禁,“你到哪儿学呀?谁会教你这些呀?”
艾伯特但笑不语。他的那些长辈小辈同辈,虽然个个不靠谱,但恋爱和追求的手段层出不穷、花样百出。
“我不知道那算不算情话,没特意去学过。我对你说的话发自肺腑。”
没有学过情话便能说得如此动人心弦,也算是天赋易凛。要是认真学过,谁能逃过他的捕获?
宋朝从指缝里看艾伯特,撞进那双带笑的深邃眼眸,闷闷的说:“哦。你在追求……我?”
艾伯特点头。
“我家里人不会同意我和男人在一起的,他们都想要我和女孩子交往。”
宋朝说着这话,忧虑的也仅是这点。却丝毫没有考虑到自己喜不喜欢男人,也没想过他和艾伯特的年岁差距。心里头更加没有对艾伯特的追求反感,反而是有些隐秘的欣喜。
他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现在就像是一个在和恋人交往却忧虑恋人无法被家里人接受的女孩子。
艾伯特视线就一直落在宋朝身上,后者现在垂着眸,掩着脸,没看到他此刻的温柔。艾伯特轻笑,他觉得宋朝不像是在拒绝他,那话听着就像是在撒娇。仿佛在可怜兮兮的说‘我家人不喜欢你,怎么办?’。
艾伯特身体动了一下,掩饰住内心的骚动。他想站起来把宋朝圈入怀中,像饲养花园里的玫瑰一样精心的呵护着,宠爱着。如果宋朝成为他的妻子,估计他会把对花园里那些精心饲养的玫瑰的喜爱全数转移到宋朝身上。毕竟没什么能比得上眼前这朵小玫瑰。
长在他的胸腔里,缠绕住他的心房的……小玫瑰。
不过艾伯特克制了自己的这股冲动,往后仰靠在椅背上。身体放松,神情有些微妙。望着宋朝的那双眼还是如同大海一样深不可测,却充满了包容和温柔。
其实艾伯特清楚自己的心动,他喜欢宋朝,对他有好感。所以他情不自禁脱口而出的话便是含了糖一般要把人甜融化了,可那话他也没事先排练,真就是发自肺腑。
不是故意撩拨人,却是无意撩拨人。
艾伯特不确定自己对宋朝的喜欢是不是爱情,他是心理学硕士,钻研过男女间的爱情,当然这和同性间的爱情并没有太大的差异。爱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甜里裹着苦。
爱情有忍不住的宠溺和呵护,也有无法控制的对爱人的占有欲。
艾伯特二十七年来除了出生和无法自控的儿童期,一直都是翩翩有礼、温柔成熟的形象,他是eg贵族间最为淑女夫人所喜爱和称赞的英伦绅士。他的一言一行犹如上个世纪走出来的公爵,充满了极为吸引人的特质。
他很尊重女性,他不是没有交过女朋友。虽然那只有半年的时限。
艾伯特的第一位也是唯一的女朋友是他的大学同学,一位来自比利时的贵族姑娘。那姑娘性格可劲儿辣,倒追艾伯特三年,终将人拿下。不到半年主动分手。
分手的时候,她说:“艾伯特,你是个绅士。绅士到我大多数时候想揪着你的衣领给你几拳,虽然每次对着那张脸我都选择放弃。我的意思是说,你太他妈的绅士了,半年时间你只牵手、亲吻。我真怀疑你是个性冷淡。好吧,我想说的是,你不爱我。”
艾伯特那时才明白好感不等于爱情。
那个比利时姑娘追了艾伯特三年,性格独立自主,爽朗善良,符合艾伯特欣赏的女性形象。因为不排斥和以及的确有好感,他接受了那个姑娘的追求。可艾伯特不会对她产生yù_wàng、占有欲和令人眩晕的甜蜜感。
这些跟书上描写的不一致,但艾伯特自认是个理智的人。他以为哪怕是爱情也不能令他失去冷静。结果就是被甩。
那时的艾伯特还年轻,虽然理智冷静却不够成熟。而今他明白真正的爱情,因此更为慎重。
艾伯特的占有欲和控制欲其实很强,身为罗斯尔家族族长,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