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德全深谙生意之道,从汪精卫逃走的那一天起,他忽然感觉自己不仅需要做好生意,更需要靠山,如果当时有靠山,怎么能在牢里度过这一年的日子。一想到牢里,他就更加有了这种强烈的念头,但是钱市长可是民国的红人,自己一个平头百姓怎么可能高攀,哪里想到自己最不喜欢的儿子云帆却轻而易举就请来了?
他请了史密斯吃饭不说,还要带他去大都会跳舞,史密斯很高兴,可是当他知道陪着他跳舞的女人是要和他睡觉的时候,就气哼哼的走了。他喜欢茗烟,这些女人虽然漂亮,但和茗烟一比,茗烟的出水芙蓉的清雅早就俘虏了他。
汪德全还以为得罪了史密斯,但是没有想到史密斯还是和往常一样,既没有记恨也没有怨言,还是伯父伯父地叫,汪德全倒有些喜欢美国人这种个性了。
所以汪德全一看见史密斯就上前握手,拉到一旁就说话,这个洋大人可是得罪不起,钱市长的前面他能说上话,看起来美国人还是很灵光。
茗烟看见父亲拉走了史密斯,也长出了一口气,就和小胡蝶聊天,汪哲从人群里走出来,赶紧就去花园门口。
云帆在门口来回的走着,看见一辆小汽车开过来,就赶忙迎上前,佣人们打开车门,从车里先伸出一双绣花鞋,绿底儿红边,煞是好看。但云帆却讨厌,这种鞋只能在房间里穿,也是旧中国的糟粕,他喜欢女人穿皮鞋,就和英国见过的一样,和男人一样大方的生活,而不是依附在男人身边的一只小鸟。
但当看见绣花鞋的主人时,他顿时呆住了。那双会说话的眼睛就在眼前,高挑的身子看得更加真切,脸上笑得很浅,但脸蛋儿却羞红了。被一个男人这样看,任何一个女孩都会羞的。云帆愣着,手脚都不知所措,要不是汪哲正好出来上前说话,他真不知道会楞到什么时候。
“金伯父,你好。”汪哲上前就搀着那个女孩身边的老人,他也没有见过这个美丽的女孩,就善意地笑了笑,对着云帆说:“云帆,快替小姐拎着东西。”云帆这才缓过神来,抢过姑娘手里的礼盒,跟在后面。
云帆低着头不敢抬,一抬就看见姑娘的腰身,看见腰身,他就有些驿动。金智坚看着汪哲越来越出息,心里很是高兴,就笑着说:“汪贤侄,你还没有见过吧,这是小女金凤儿。”
金凤儿就对着汪哲一笑,汪哲示意地笑一下,又和金智坚说了一些客套话。云帆在身后却是心花怒放。
金凤儿,好听的名字,我终于知道她的名字了。他差一点跳起来,看看周围没有人注意自己,就忍不住笑自己。怎么还不成熟,还长不大?但在自己心仪的人面前,如何能成熟?如何能长大?
汪德全看到金智坚就迎了上来,抱拳作揖,坐下就说:“金老弟,谢谢你赏光呀。”金智坚也笑着说:“钱市长都要来,我这个无名之卒焉敢不到?”
汪德全很得意,看着云帆就拉过来介绍:“汪哲你是见过了,这是小儿子云帆,刚才英国回来不久。”云帆赶忙过来弯腰施礼,规规矩矩站在一旁。汪德全看见金凤儿就说:“金老弟带着宝贝闺女,是不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