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冕拍拍他挺翘的屁股,轻笑道,“我对自己的定位也是一个演员,不会为了营造良好的形象就去挑剔剧本,挑剔角色。”末了附在恋人耳边低语,“再说了,正是因为喜欢这个角色的设定,我才会接拍这部戏。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电影里,我都想守护你。”
肖嘉树扭头看他,眼睛湿漉漉的。季哥怎么能这么会说甜言蜜语啊?他的心脏都快受不了了。他立刻爬起来,扑到季冕身上反复亲他,从嘴唇亲到脸颊,又从脸颊亲到额头,然后顺着鼻梁、下巴一直亲到脖子和锁骨,把季冕弄得浑身都是口水。
他第一次谈恋爱,根本不知道该怎样讨好人,爱意涌上来了就是一通乱蹭乱亲,像一只小狗。他坐在季冕的腰腹上,双手揪着他的衣襟,时不时便低下头啄吻他一口,发出吧唧吧唧的脆响,明亮的眼里满带眷恋与得意。
季冕一只手扶着他的腰,一只手揉着他极富弹性的翘臀,唇角挂满温柔的笑意。他喜欢小树的热烈,也喜欢他的直白,他找不出任何一点不投契的地方。他的每一面,甚至于每一根发丝,都是他预想中最为钟情的模样。
他把人拉进怀里,按住他后脑勺,交换了一个唇舌交缠的吻,叹息道,“幸好孟彪毁约了,不然我一定会被醋缸淹死。”
孟彪就是之前毁约的那名演员,人如其名,长得五大三粗一脸横肉,惯爱在喜剧片里扮演恶人,很有一些知名度。肖嘉树想起孟彪的长相,再看看被自己压在身下,堪称俊美无俦的季哥,不免也打了一个寒颤。
“季哥,还好你来了!”他把脑袋埋进季冕温暖的颈窝里,嘟囔道,“我现在才发现,自从出道以来,我们一直在合作。我数数看啊,我一共演了三部电影,每一部都跟你搭档,而且只有在与你飙对手戏的时候,我的状态才是最好的,你说神不神奇?”
“这大概就是缘分?”季冕一边低笑一边亲吻小树发顶,手臂半搂着他,时不时在他胳膊上拍抚一下。他们并排躺在床上,什么事都不干,只是你一句我一句地聊着天,精神世界却都愉悦无比。
这样的状态就是季冕理想中最好的状态,也是他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生活。
“对,我们的缘分真不浅,注定是要在一起的。”肖嘉树大言不惭地说道,紧接着又有些忧虑,“季哥,与你合作久了,我再跟别人对戏总觉得不太舒服,你说要是日后你不在剧组我就演不好戏了该怎么办啊?”
“那我就追你追到剧组去,你在哪儿拍戏我就跟到哪儿,即便不演任何角色,我也会站在一旁看着你,这样好不好?”说完这句话,季冕满足地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彻底完了,这辈子恐怕都摆脱不了小树。他何曾对一个人如此包容,如此依恋?
是的,不仅小树依恋着他,他对小树的爱与不舍也同样浓烈,他就愿意待在小树身边,时时刻刻看护着他,没有任何理由,也不觉得疲惫或勉强。
肖嘉树心里的忧虑立刻便消散了,翻身压住季哥,美滋滋地亲他的嘴,“季哥,你不用陪我去拍戏,你经常来给我探班就行了。当我元气快耗尽的时候,只要一看见你,我就能满血复活。季哥,你是我的精神支柱你知道吗?”
“我知道。”季冕轻轻地揉着小树的腰,目光缱绻。
两人躺在床上腻歪了很久,又聊了聊剧本的事,这才沉沉睡去。
翌日,肖嘉树首先清醒过来,感觉小腹绷得很紧,便忍不住蹭了蹭季哥,然后才发现他也硬了,正笔直地杵在自己双腿间。男人都是这样,早上的时候比较容易激动,这很正常。
肖嘉树是个适应力很强的家伙,昨晚还羞臊难言,如今却已食髓知味。他慢慢贴近季哥的身体,轻轻顶了顶他,却没料季哥猛然睁开眼睛,翻身将他压住,热烈地吻了他十几分钟,用手把两人的并在一处揉弄。
一阵粗重的喘息过后,肖嘉树彻底瘫软在季冕身下,脸蛋绯红,眼睛濡湿,模样十分诱人。季冕双手撑在他脑袋两侧,吻去他眼角的泪珠,哑声道,“宝贝儿,早上好。”
老公早上好!肖嘉树心里默默喊了一声,表面却怂得很,小声道,“季哥早上好。”
季冕手肘一弯,顿时笑趴在他身上。
肖嘉树掀起被子偷偷嗅了嗅,本就红润的脸颊快滴血了,嗫嚅道,“季哥,咱们去洗一洗吧,我的那个都沾在你肚子上了。”其实季哥的那个也沾了他一身,气味还非常浓烈,有点像栗子花,很好闻。
他忽然就想起了在某本科学杂志上看见的一句话——嗅觉的感受对伴侣的选择与性欲的产生有着不可否认的功能,有时甚至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殊的气味,就像每个人的指纹一样,各是各的,所以人类会因为“气味相投”而爱。这种爱的味道会狠狠渗入我们的心里,去驱逐躲在里面的孤独和不安。
现在,他正被季哥的气味包围着,于是所有的孤独和不安都跑走了,只剩下温暖与宁静。如果可以,他真想就这样黏糊糊地抱着季哥躺上那么几小时,等到赵川打电话来催再去片场。他对季哥的眷恋比他自己想象得还要深。
然而他并不知道,他的眷恋已经像蚕茧一样将季冕包裹了,令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