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的酒是洋货,标签上全是外文。酒是哥哥给的。哥哥是干旅游的,专门从事坑害外国友人和港澳台胞的勾当。他常住酒店,我用的香波、浴y、牙膏、牙刷、浴巾、鞋刷分别来自不同的星级酒店。幸好我不是女生,否则一定会被同屋认为勤工俭学,常常被恩客包房。而且那个大款多半是个黑道人物,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雁不留行。
哥哥在酒店结帐,服务员只查看房间里的彩电和大件家具是否还在,对他非常客气。饭店经理嘱咐过他们,酒店不景气,就哥哥这样的人手里有客源。尤其不要和哥哥计较,他是农民。
哥哥本来学的是英文,第一次接团是两个美国人,一对老夫妇,都是教师。哥哥带团前可兴奋了,说这回终于有机会可以练英文了,说将来一定要把英文练得好好的,说出英文来象放p一样声音响亮、心情舒畅,说他练出来之后再教我,我将来就能泡洋姑娘了。
事情的结果是,那一对老夫妇投诉了哥哥,说他的英文实在听不懂。哥哥没练成英文,那两个美国人却被迫学会了好些中文,其中一个词是
“我c”,哥哥告诉他们,那个词的意思和发音同“’s up” 基本一样。
自那之后,哥哥再也没带过英文团,遇上英文团,能推就推,实在推不过,就对领导说,带砸了别怪他,然后就我逃课替他带团,说我也不小了,说穷人的孩子应该早当家,给我一个挣酒钱的绝好机会。哥哥还会把他那个随身听大小的呼机给我,说联系方便。九十年代初,呼机绝对是个新鲜东西,我挎在腰里,盒子枪似的,又怕别人看见更怕别人看不见,别别扭扭的,可神气了。
哥哥们有过辉煌的时期。那是在八十年代中后期,那时候仿佛只有搞旅游的才见得着洋钱,能去酒店站前台的小姐仿佛入围亚州小姐大选的佳丽,只要再推开一扇门,一条钻石铺的路就在眼前。哥哥们倒卖外汇、电器指标,“踩刹车”,吃回扣,拉皮条,除了杀人越货之外,无恶不做。我那时候跟着他们过过一段挥金如土的日子,在饭店听歌星唱歌,吃两千元一桌的馆子。后来群众觉醒过来,都开始想办法挣钱,哥哥们的优越感就象被扎了个小眼的气球,很快瘪了下来。
雨还在下,我又喝了一口酒,把瓶子干了。我一伸手,把空瓶子放到雨里,看有几丝雨飘进。我身旁那个并不存在的长发姑娘不解地看了我一眼。
“看你有几滴泪是为我落的。”我解释。
春雨不断,轻细缠绵。
我刚刚在解剖室里最后复习了一下尸体,过了一遍最主要的结构,脚下的地板上人油腻滑,满屋子的防腐剂气味让我恶心。我知道在这种苦雨不断的天气里,鬼与鬼习惯在这样的环境里交流情感。白先生说解剖室走廊两边的标本柜里盛放的各种器官属于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名人,名伶、巨贾、大盗、佞臣。抗日战争中的某一天,著名的北京人头盖骨听说也是从这里神秘地消失。那些器官浸泡在福尔马林y里,面无表情,透过玻璃瓶,显得苍白而且苍老,似乎全然不记得它们的来生今世。人吗,一样的开始与结束。赛珍珠的卵巢、杨小楼的肺叶、张学良的牙齿,和别人的又有什么不同?
我需要暂时离开这里。我的姐姐想让我去见一个人。
我在家里的地位举足重轻。我从小过着幸福的日子,有哥哥替我打架,给我零花钱,姐姐替我洗衣服,告诉我那个女孩值得一追。虽然我好吃懒做,不能谈笑生死,但是我生下来就皱眉头、半岁会说话、一岁跟老大爷学骂街、两岁跟电台学说书“陆文龙骑一匹蓝色战马”,哥哥姐姐认为我集中了家中的智慧。姐姐大学毕业后找了个工作,上班要坐一个半小时的公共汽车,因为不能忍受公共汽车的拥挤和售票员的凌辱,骑自行车又险些出了车祸,一气之下在四年前去美国寻找真理。曾经得过北京市少年铅球冠军的姐姐在外国人眼里是东方美女,异域的爱情象路边的野草一样生生不息。但是,姐姐相信我的智慧,每在发展一段关系之前,总要让我把关,运用我的智慧,掂掂洋兄弟们的斤两。
这些人大多傻而可爱。五百年前哥伦布傻呵呵地把美洲认成印度,还竟然把当地的土人骗得兴高采烈。那时候的土人是多么土呀!郑和公公要是到了那里,会有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是不是仿佛开一辆三十吨的坦克穿过时空通道,面对王剪的六十万秦兵?
“他不一样。”姐姐每回都会这么说,尽管每回不一样的地方都不一样,“人很聪明,会打桥牌,会做现代诗,是个才子。”
“去见他有什么借口?”我问。
“我托他给你带了点东西,一件斯坦福大学的短袖衫,一本ph的。你 去饭店找他,也给他带点东西。”姐姐在电话那头说。
“什么?”我对比对那个不知名的美国土鳖感兴趣多。
“我也记不住,你看见就知道了,反正是你书单上列的。”姐姐很疼我,我考上那所著名的医学院,姐姐提议资助我在上学期间周游中国。我说还是替我付书帐吧,就列了一份四页的书单,让她买我想看的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