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等什么时候有空买个烤箱,对于烤面包之类的手艺,我还是十分有把握的。
下午,我在诊所里面待着,病人并不是很多,多数是感冒之类的小毛病,我想等待诊所稳定下来,还是请个助理之类的比较方便,对于福尔摩斯的案件,我还是想要全程跟进的。毕竟这次案子的全程更进,比以前总是听他讲述要来的神奇些,虽然现在的福尔摩斯似乎没有记忆中那么出色。总是要允许别人的成长,我不厚道的想到。
下午的阳光很好,敦伦终于从雾霭中解脱开了。阳光下古老的城市散发着神秘的魅力,中午吃饭了时候,喝了些葡萄酒,导致我现在有些微醺,这是一种很美好的感受,每个男人都应该享受过的感受。要知道结婚之后,我就很难有这样的享受,我的太太总是抱怨着酒味的难闻,真不明白,明明结婚之前,是那么可爱的人,不反对我探案,不反对我喝酒,结婚之后,却总是抱怨,待在家里的时候,抱怨我没有能力赚钱,待在诊所时间长,就抱怨我不管家事。哦,女人,你就是上帝造就出来折磨人的。
“先生,先生,帮忙!”就在这时,慌张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就看到一个中等个子的青年人背着一个人走了进来,那中等个子的青年显然也受了伤,我急忙迎了过去,把背上的那人迎接近了我的诊所里面。
哦,上帝,看到熟悉的面孔,我在心里哀悼着。
深邃的黑色眼眸,高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一头褐色的头发。上次没有认出来的原因是他也变得年轻——莫里亚蒂。
他受伤不轻,又弄的身上满是血。本着医生的职业,我还是帮他进行了包扎,挂了瓶葡萄糖。他的身上满是伤痕,嗯,当然他的身材虽然有些瘦,但好在精壮,每分肌肉都有存在的必要,不多不少,作为男人,我还是挺羡慕,但羡慕归羡慕,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他不是教父级的人物吗?我记得前世里福尔摩斯还是挺推崇他作为对手的,为什么,他现在看起来比较像一个小混混,嗯,在街头打滚的小混混。
从里屋走了出去,我看到在门口守着的青年人,“来,你的手臂也需要包扎!”显然他的手在打斗的过程中也受了伤。
“不,不需要!”他往后躲着,“是詹姆斯让我把他送到这里的,医生!”
“行了,过来,不想手臂废掉的就不要多话!”我一把拉过他的手,按在座椅上,这会儿他到底安静了下来。
“谢谢先生!”
“叫我华生就可以了!”我说道。
“我是摩斯坦!”那青年人说道,“好像詹姆斯认识你的样子,受伤之后,他让我把他送到你这里来!”
我暗地里想翻个白眼,虽然绅士的风度不许我这样做,认识什么,上帝!我救了福尔摩斯的宿敌,还救了以后敦伦街犯罪团伙的头。我的行为是会下地狱吗?
当然这些和摩斯坦显然没有什么联系,帮他包扎完了之后,就让他在里屋照顾他的,嗯,据他所说,他的主子。果然是教父级的,现在就开始培养手下,如果我现在就把他的生命结束掉,顺便弄成医疗事故的样子,应该也没有人怀疑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