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大多数时候,他从早到晚都只是静静地看书,看起来像个有点病态的文艺青年。
郑风简直要觉得这样的男人是女人最合适的结婚对象了,长相和家世不用说,唯一的兴趣就是看看报表读读书,不喜欢说话还能默默赚钱,这要在大庆,自己的皇姐皇妹们还不得抢破头。
不过他的口味也挑剔到令人发指。郑风最不能理解的就是,为什么这么一个大男人,对甜食会有一种近乎偏执的迷恋。
当他第三次被迫跑到楼下的面包店买樱桃曲奇的时候,屋外已经是一片漆黑,路灯和远处建筑的光芒打下来,郑风决定要把店里剩下的所有甜点都一次性打包,毕竟李远那么有钱,刷的也是他的信用卡。
“郑风,你又来了啊。”年轻的女店员笑眯眯地向他打招呼,她也是《回宫的诱惑》的忠实观众,郑风第一次来还被迫要给她签名,险些就暴露了郑风不会写字的事实,好在最后郑风答应跟对方拍一张合照这才了事。
“真是不好意思...店里的甜点都已经卖光了。”女店员有些无奈地看着他,“我们都已经准备打烊了。”
郑风比她还要无奈,“真的一点都没有了吗?那附近有没有什么甜品店呢?”
“真的没有了。”女店员说着,又好像想起来了什么,“不过温室里还储存着一些新鲜的樱桃,今下午才运来的,你看可以吗?”
郑风犹豫了一下,“那就麻烦你都卖给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