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喊,我同意就行了。放开啦!”
易心松开程恩的手,小脸上是得意的笑容,看吧,她没有达不成的事情,程恩说不同意,还不是被她磨的同意了,其实,程恩是一个很不错的男生,心很软,就像是一个邻居家的哥哥,很贴心呢。要是有这么一个随和的男生做她的男朋友,她真的很愿意哦。
程恩有些气恼的拉拉衣服,现在的女生啊,怎么都这么的疯狂,那个对孟施表白的女生还是有些含蓄,这个叫做易心的女生完全就是一个小疯子,怎么沾上这么一个主?每天晚回家一个小时,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孟施以前是一下课就想回家,拉着他就走,现在他有些女朋友,一定是每天都会出去约会,根本不会按时回家了,程欢也是每天陪着云云,他晚回家也没问题。答应就答应吧,就当作是在帮忙,易心很可爱,有这么可爱的朋友陪着,也是一件好事。免得他自己孤单。
“好啦,程恩,我请你吃蛋糕,就当作是对你的感谢,我这个朋友很好吧,走吧,走吧,不要生我气啊,我会做你的好同学,你的好朋友,会锻炼你的身体,让你长得更帅。”
勾着程恩的手臂,向外拉扯,同意啦,她的目的就达到了,只要在考试的时候吊到一所大学的车尾,脱离爸爸的逼婚,那就很好啦,程恩人很好,做朋友做老师都是最好的选择。
“不去啦,你要是想学的话,我们回教室,要不就去图书馆。哪有到蛋糕屋学习的啊。”
蛋糕屋?学校的附近蛋糕屋不是很多吧,好像只有那么两家,今天孟施和那个女生约会的地点就是蛋糕屋,要是他们也到了同一个地方,怎么办?
“你不是不想让我们两个的关系被其他学生知道吗?我们约会不能被其他人知道啊。今天不学习,我请你,好好吃一顿,就当成是贿赂你的,行不?听说啊,那边的蛋糕屋是约会的圣地,有很多的人去那里吃蛋糕,顺便约会呢,我们也去感受一下,气氛很不错啊。”
约会的圣地?是不是说,孟施也会去哪里约会?他真的很想知道孟施和那个女生是怎么约会的?他们说的是什么?有没有手拉手?会不会很亲昵,孟施会不会笑得很开心,这些,他真的很想知道啊。脑袋里想着,就被易心给拖了出去,其实,他真的很在乎孟施,现在才发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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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孟施发现了
第二十四章孟施发现了
蛋糕屋,放眼过去,都是可口的蛋糕,白白的奶油上边顶着红艳的草莓,一圈一圈的黑森林蛋糕,各种可口的慕斯,可口的小饼干,搭配着红茶的点心,在这个不是很大的蛋糕屋里,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光是看着这些美丽的就像是艺术品的蛋糕,口水就留下来了。
程恩很希望自己想一个男子汉那样,对这些甜点嗤之以鼻,很自豪的书,我是男生,不是女生,对这些垃圾食品没有任何的喜好,赶快拿走,换上一杯黑咖啡。管住自己的眼睛,要目不斜视的走到角落里,陪着易心学习,可是他不能控制自己,看着那些美味的蛋糕,他的脚就好像是被钉在蛋糕前边,移动不了啊。
好想吃,好想试一下那个水果蛋糕是什么味道?那个淡紫色的冰激凌,超大杯的,还撒了很多的果仁,吃一杯的话,一定会很痛快,现在的太阳就算不是很大,但是看见如此美味,实在是舍不得移开眼睛啊。
易心找到一个角落的座位,坐下之后,还发现程恩站在蛋糕展示区那,双眼放出看见美味的光芒,就差流着口水,吸允着手指,表示他的想吃的渴望了。
“程恩,过来,过来。我们坐下来点你想吃的东西。”
真是没有想到啊,程恩还有如此可爱的一面,这个样子就像是一个小孩,看见美味就移动不了脚步,吵着一定要吃到。
程恩咽下一口口水,恋恋不舍的坐下来。蛋糕屋的服务生美的就像是那块可口的草莓蛋糕,笑得就像是巧克力慕斯一样甜美,拿过菜单,站在他们前面。
“我要吃那个超级大杯的香草冰激凌,要撒很多的榛子仁,还有那块黑森林蛋糕,我都要吃。”
易心笑得东倒西歪,原来程恩是一个甜食爱好者,真是没有想到啊,看那迫不及待的样子,多好玩啊,功课第一的高材生生活中是这么一副可爱的样子,要是早一点认识他,好玩的事一定会很多。
“再加两分水果布丁。”
程恩盯着蛋糕展示区,好像把那些蛋糕都吃进肚子,把所有的甜点都尝一遍,每天都活在甜点堆里,一定超级幸福,孟施不喜欢甜点,程欢也不喜欢吃,他们还对他说,甜食会破坏身体健康,少吃为好。他要是在外边吃不到蛋糕,回家的时候嘴馋了,就会自己动手做一些小点心,烤一些小饼干,虽然饼干绝大部分都被孟施吃掉了,滋味也不如外边卖的好,可是在他看书,看股票的时候,总会泡一杯红茶,再吃一点小饼干。孟施说他这样,喜欢吃甜食,又不喜欢运动,一定会长肉,会胖,要是胖成一个吨位计算的人,他就拉着他每天去跑五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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