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他当西席的那户人家要嫁女儿,给孩子们放了半日的假,此时正是热闹的时候,故而他只需在未时之前到即可。
听完话,施南钺明白地点了下头,“我记得了。”
沈奕瑾‘嗯’的应了一声,而后便加快速度收拾好了碗,离开了屋子。
林言过来的时候,沈奕瑾正在厨房收拾,他听见敲门的声音,便走了出来,给林言开了门。
看着站在门外的林言,沈奕瑾道:“麻烦你了,林大哥。”
林言不甚在意地摆了摆手,微笑道:“无碍,左右我在家也只是弄弄草药罢了。”说完,他又将手中提着的篮子举到了沈奕瑾面前,“这是爹让我送来的。”
沈奕瑾接过了篮子,低头看了看,只见篮子里装着五六枚鸡蛋,还有两三根萝卜和几颗白菜。鸡蛋是林老头家自己养的那几只鸡下的,菜也是林老头家自己种的。
看着蓝子里的菜和鸡蛋,沈奕瑾觉得自己鼻头有些酸酸的,他用力眨了下眼,再抬起头时,又成了那副爱财如命的模样,他嘿嘿笑着,问道:“林大哥,这些不用银子吧?”
林言摇了摇头,伸手弹了下沈奕瑾的脑门,无奈笑道:“不用钱,这是送给你的,爹他说了,怕由于你太小气,那男人会好不容易醒了又因为没有营养死了。”
沈奕瑾用一只手捂着脑门,眯起了眼,道:“林老头想多了,我还要找那人要回那些药和人参根须的银子呢。”顿了顿,他又垂下了眼眸,轻轻地说了一句:“谢谢你们,林大哥。”
沈奕瑾一直都知道,林老头是个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很是疼他的,倘若是没有林老头,早在他爹娘离世的那一年,他也跟着死去了。
他自小便显露出了读书的天赋,因此,尽管家里并不富裕,爹娘还是省吃俭用,送他去了书塾,盼着他将来能够高中进士,为沈家光宗耀祖。
所以,他从小便只是一心读书,累的,重的活都不曾做过。
爹娘骤然离世后,留下了他自己一人,什么都不会,仅剩的银两又被大伯一家尽数抢去,只留下一块田地,但是他的手,从来只拿过笔,从未有过种田的经验,对于种田,他只能纸上谈兵,无法落实实地,再加上年纪小,又长得瘦弱,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根本什么都做不了。
那段日子,他只能去山里挖些野菜,勉强填饱肚子,但他那时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总是吃野菜,到底还是不够的,于是有一日,便晕了过去,是林老头救了他。
他醒来后,虽然被林老头狠狠教训了一顿,可是林老头还是帮了他,后来,还将他介绍给了童笙,也就是他如今的东家童老爷,成了西席先生,之后,又总是给他送些吃食,照顾了他这么多年。
在沈奕瑾的心中,林老头和林言就是他的亲人,他很珍惜,也一直很感激。
☆、第4章 送书
接下来的日子,沈奕瑾的生活仍是一如既往,并没有因为施南钺的出现而有多少改变,除了多了一项照顾病人外,其他依旧是和从前一样——
每日准时前往童府,教导府里的孩子习文认字,一直到申时三刻,便让孩子们下学,自己收拾好后,告辞回家。
不过,倒也有一些方面是发生了改变的。
以往,沈奕瑾除了逢年过节,很少会买-肉类,因为他觉得肉类太贵,一小块就要一百文钱,而一百文钱够他吃好几日了,他舍不得,因此,总会等到林老头教训他了,才去买上一点,而如今,每隔两日,他便会自觉去买一块肉,尽管分量很少,但也花了小一百文,这于他而言,已经是非常不可思议了。
林言第一次看见的时候,愣住诧异许久,反应过来后,才笑着夸他终于懂得照顾自己了,神情十分欣慰。
看着林言的模样,沈奕瑾知道他是误会了,却不解释只是笑笑的,不作回应。
沈奕瑾不准备告诉林言,这些肉类,都是要给施南钺滋补身体的,毕竟施南钺对他承诺过,养好伤后,便会把花费的银子都还给他。
既是如此,他自然是不能太吝啬,否则要到何时,才能将他花出去的银子拿回来!
日子过得很快,眨眼,便已经过了小半个月。
这一日,沈奕瑾离开童府后,照旧转去街上买-肉,卖-肉的是一对夫妇,由于这段时间经常见,都已经认识沈奕瑾了,见到沈奕瑾来,两人便笑着跟他打招呼。
沈奕瑾见了,也对他们笑了笑,然后低头从自己带着的小包里拿出了几本书,转手递给了夫妇,说道:“前些日子我每次来,都见小宝在认真看书,就猜想他该是个喜欢读书的,这是童府小少爷用过的书,虽然是用过的,但书还算新,若是你们不嫌弃,便给小宝用吧。”
小宝是这对夫妇的儿子,今年刚满七岁。
沈奕瑾第一次见到小宝,来先前买-肉的时候,其他小孩儿都在旁边玩石子,就小宝一个人,坐在角落处,捧着一本已经破到不行的《三字经》,用脆声声的声音摇头晃脑的背着书,模样十分认真。
看着自己眼前的书,夫妇二人愣了下,反应过来后,便连忙擦干净了手准备去接,但是在要碰到时,却又忽然停了下来,随后抬起头,小声试探道:“公子,这……您当真要给我家小宝?”
沈奕瑾笑着点点头,想了想,又补充道:“若是小宝有不懂的地方,也可以来问我。”
夫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