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线(神经病)!”
火炮不屑地说道。
“反正我看我们之后的日子,唔好过咯!”
说着,广哥拿起他那个从进警局第一天就陪着他的杯子喝了口水,深深叹了口气。
“广哥,你唔好吓我啊!”靓妹有些担心,连忙问道。
“郁sir可是这一辈里的警界精英。当年头一名的成绩考入警校。现在他在警校里还保持住多项纪录没有人能打破。
人家是一毕业就考上督察,三年后升总督察的人!”
看着靓妹急切的表情,广哥摆摆手,让她不要心急,让自己慢慢讲。
“就讲下这几年他破的case,小的唔讲啦,顶顶出名的那几大案你们都知。靓妹,我看你别对人家有什么心思,别说女朋友,我听讲他睡差馆的日子多过睡屋企。是绝对的工作狂!
还有他不善交际,听讲好叫做心高气傲。平时连个好面色都没。就算破案,最多来句’good job’!”
“我靠!不是吧!那岂不是玩我们的命,升他的职!”
火炮听了,连忙站了起来,满面愤慨。
“你唔激动,都唔是你想的那样。跟过他的同僚对他都好敬佩的,都没什么坏名声。如果有,我唔可能收不到风。”
广哥说道。
一直一语不发的阿潮开了口:
“其实,郁sir的工作态度也并不是不好。当警察当然要做好本分,做事严谨点没问题啊!”
火炮此时已经完全在焦躁的情绪中,听阿潮这么一说,更是不爽。
“你讲得轻松,你这叫唔见棺材唔落泪!四眼仔,你话!”
火炮朝着坐在电脑后的带着眼镜的瘦小男子看了眼,问道。
“我还好啦!最多每天多对着电脑几个钟咯!”
鑫仔推了推眼镜,有些不明所以。
“只不过似郁sir在nb做得顺风顺水,上头没理由将他调过来的。这点唔太合常理。”
“我就讲鑫仔的思路有新角度,眼镜没白戴!”
说着,广哥给鑫仔竖了个大拇指。
“郁sir还真唔是上头调过来的。我有内部消息,是他自己要打报告说要调组,nb留也留唔住。但究竟是什么原因,就没人知。不过你们放心啦,他在休假。我们至少还能得闲几日。”
广哥摊了摊手说道。
这时候,靓妹却是一脸花痴娇羞状,向三人抛了个媚眼,说道:
“难道!是因为我在这里?!”
她这么一说,三人同时看了她一眼,然后异口同声地说了句:“切!痴线!”然后散了。
闹腾被一阵敲门声打断,o记警司李永年走进办公室,清了清嗓子。
所有的人立刻打起精神,敬礼道:
“李sir好!”
当然,所有人的眼光其实不在他身上,都看着他身旁那个穿着白色衬衫,米色风衣的人。
李永年点点头,说道:
“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就是郁sir,以后b组的总督察。郁sir在nb的战绩想必大家都是有耳闻。你们要好好跟郁sir学,知吗?”
“yes,sir!”
“阿广介绍下组员给郁ood bye,sir!”
李sir走后,所有人的目光全都可以光明正大地定格在郁飞的身上。正如传闻说的一样,连火炮都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长得确实很靓仔。
身材修长挺拔,只是站在那里都显得十分精神奕奕。
不过,那张毫无笑容的冷峻脸庞足以让人对他望而生畏,果然不好相处!
“郁sir,我来介绍一下……”广哥刚开口,郁飞却摆了摆手。
“唔使(不用)劳烦广哥。火炮,阿潮,靓妹,四眼仔。”
郁飞的眼神随着他说的名字,逐一落在每个人的身上。
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秒,但他的眼神却好像可以看透一个人,让所有的人都心里一颤。
“我来之前已经对各位做过了解,而我做事的风格,想必广哥都同跟大家介绍过。”
说着,郁飞从档案袋里拿出一张相片,用磁铁定在白板上。
照片上的男子年轻优雅,清秀的面上带着淡笑,官仔骨骨的样。
绝对是靓仔!他的靓同郁飞不分伯仲,只不过气质截然不同。
靓妹望着相片,一脸痴。
郁飞拿起白板笔在照片旁写下了三个字“叶瑞忻”。
看到下面的人一脸莫名的样子,郁飞言简意赅地将照片上的人介绍了一下。
“叶瑞忻,美国哈佛毕业的mba,还持有港城律师执照。于昨日返港。”
讲完,不等大家发问,郁飞又继续在他边上写下另外两个字。
黎烬。
当“黎烬”两个字出现在白板上的时候,大家才回过神,瞪大眼睛看着白板。对于他们来说黎烬再熟悉不过了。
从黎烬的名声在黑道里上位开始,他的名就开始成日出现在o记。
洗黑钱、走私、搞外围、寻衅滋事等等,凡是同黑道沾边的事儿他都有染手。尤其是近几年,他做上南佐坐馆,更是越做越大。但每次他又都可以洗脱关系,警方一直对他束手无策。
“郁sir,叶瑞忻和黎烬是什么关系?”
阿潮最先进入状态,向郁飞发问道。
“兄弟。”
郁飞盖上笔盖,往办公桌边一靠,随手拿起放在那边的档案夹翻阅起来,当翻到黎烬的档案时,郁飞指了指上头的字,道:
“爱知福利孤儿院。他们两个人由小一齐长大。后来一个去美国读书,一个混入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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