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有诗书气自华,十六岁的探春已然独当一面,一个人撑起了一家店铺,卖的是胭脂水粉,她人机灵漂亮,说话又好听,上的货又常常是新款的,差不多的价钱,这附近的大妈小姐谁不愿意来她这儿买啊。
敏探春敏探春,不过短短几月,这铺子月盈利也能有一百多两,贾环也被她继续送到私塾读书。
在探春不知道的地方,邢氏这位大伯母始终在暗地里帮着她和贾环,铺子如此,私塾亦如此。
如此机敏的探春又怎会猜不到呢,逢年过节时她也不进去,就把礼物送到王善保家的那儿,让她代为转达,死倔死倔的探春让邢氏一边心疼一边感慨这是个好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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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方觉得自己这阵子特别不对劲,怎么老往和赌坊背道而驰的地方跑,还是女人家才爱去的胭脂水粉铺。
好吧,秦方承认自己可能喜欢上了那个名为探春的贾家姑娘,不仅人好看,名儿也好听,比自己这瞎诌的要好听多了。
自从去要房契相识后,秦方时不时就晃到探春店铺附近,走一走,转一转,别说,还真让这男人逮着一次机会。
大约是两个月前罢,探春的胭脂水粉卖的特别好,让对面的黄老板起了贼心,竟雇了三四个小混混来骚扰探春。
当时天色已昏,路上行人着实不多,探春一个弱女子哪能打得过四个混混,就在她起了自尽的心思时,秦方赶过来了,咳,每晚日常跟踪,三拳两脚解决了四个毛头小痞子,探春平复了心神,请秦方去吃了碗馄饨,她就在一旁看着,也不知在想些什么,秦方的大脸布满了火烧云。
自此,每晚陪着贾探春回家成为秦方最重视的业务。
秦方的穿着也在不断改变,一开始的麻布粗衫被棉质衣服代替,针脚走得很齐,一看就是下了功夫做的,衣服上时不时还有些刺绣,让秦方手下的那群人哄笑了好一阵子。
剃了胡子的秦方显得更年轻,其实他满打满算不过二十五,但在这个十六七就要娶妻生子的时代他确确实实是个大龄剩男。
“方哥、方哥,不好了,探春姑娘的舅舅要把她给卖了做小妾!”
手底下小弟多,自然得到消息就特别快,秦方跑得飞快,心里像有一团火在烧。他在想当初怎么就没把那两个渣滓剁了,至少也特么敲断条腿,要不然绝不会出现如今这情况。
店铺里,探春一脸冷静,她已经对这个娘失望了,躲在后边的赵姨娘根本就不敢看女儿,畏畏缩缩得同以往一致。
赵家俩舅舅可不是好说话的,满嘴喷粪,他们村老地主说了,只要把这个外甥女儿弄回去,五百两银子就到手了,又够他哥俩赌好一阵子了。
已经准备用强的哥俩怕有人干扰,还特地请了十来个打手,看来是万事俱备了。
探春一瞬间脑子里满是绝望,在看到秦方时仿佛再次见到了太阳,驱散了所有的阴霾。
秦方带的人不多,这次打手又是专门从事这行业的,所以形势自然而然倒向了赵家哥俩,秦方被揍得格外重。
探春心里刀割似的疼,她答应了。如果只她一个人她会选择自尽,以最惨烈的方式。可,还有秦方,这个一直默默守护着自己的男人。
一群身披铠甲的大内侍卫火速包围了这间小店,形势就这样来了个大逆转。
贾环一个箭步冲上来搂住探春,“姐……”,好小子,一知道她姐出事就去荣国府搬救兵了,正好贾瑜休沐,看这小子哭得跟胖仔儿似的心一软,带着一队侍卫就往这儿来了。
贾瑜一身淡蓝色锦衣,领口用金丝银线绣着浅浅云纹,十五岁的少年已初具绝世风姿,眉眼间满是淡淡的笑意,却让人心生无边的寒冷。
唯一不协调的就是脖子上挂了只肥猫。
“怎么,不继续了?”贾瑜笑容浅浅,却绝对不是一个乖孩子,“你们来抢人之前怎么不把人给打探清楚了,贾探春是谁?我荣国府里的千金小姐,连她也敢抢,诸位莫不是活腻歪了特意挑了个别致的求死法子吧?”